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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用人单位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刻意降低用工成本,意在逃避和减轻责任

整治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 郑州紧盯突击裁员

2007-12-07 11:25:42 来源: 大河网(郑州) 网友评论 13 条 进入河南论坛

  •   核心提示:《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要实施,个别企业耍花招规避新法,要么突击搞“裁员”,要么要求员工“自愿”辞职。昨天,郑州市启动应急预案机制,应对这些行为。

大河网12月7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夏友胜 今报郑州讯 《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要实施,个别企业耍花招规避新法,要么突击搞“裁员”,要么要求员工“自愿”辞职。昨天,郑州市启动应急预案机制,应对这些行为。

郑州市总工会启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应急预案机制,要求各级工会密切关注企业不合理的“裁员”和“辞退”职工行为。一旦发生,要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同时报告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对违法“裁员”和“劝辞”职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整治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 郑州紧盯企业突击裁员

中原网-郑州日报报道 记者王红 《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起实施,针对近期个别企业出现的突击“裁员”或者要求员工“自愿”辞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负面行为,市总工会与市劳动部门将联手为劳动者维权,重点整治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

工会部门将和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企业经营者培训班,明确告知企业:突击“裁员”或者“劝辞”职工的行为属于非法,重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的事实。

此外,两部门将携手建立起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应急预案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将密切关注企业不合理的“裁员”和“辞退”职工行为。一旦发现,工会组织要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并同时报告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坚决予以处理。

新闻背景:全总要求严查突击裁员 称华为行为可能有特殊性

北京晨报报道 全国总工会昨天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目前全总掌握的三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等行为。距《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还有不足一个月时间,全国总工会昨天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目前全总掌握的三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等行为,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并配合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据全总通报,三种主要的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律及《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劝说、辞退甚至胁迫职工辞职”。比如为了规避工龄十年以上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这段时间,部分单位对一部分工龄比较长的职工,采取“要求辞职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

再一种规避行为就是“逆向派遣”,即与本单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还有一种就是“非法裁员”,即一次或分批进行较大数量的裁减人员。

全总表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用人单位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刻意降低用工成本,意在逃避和减轻责任。

针对记者有关“华为事件”的提问,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表示,华为裁员可能有特殊性,职工没有过多反对。他说,“华为这个事情在网上和媒体上都做了大量的报道,华为事件一出来以后,我们立即责成广东省总工会和深圳市总工会了解详情。华为事件的确在贯彻《劳动合同法》方面形成一些负面影响,但现在根据方方面面掌握的情况,华为可能有它的特殊性,目前因为它的职工没有提出这方面的意见,辞职后又重新上岗的职工没有提出过多反对意见,再加上他们可能拿的补偿金比较高,根据这个情况,我们已经和劳动保障部,包括广东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对他们的情况现在也正在研究当中。”(王娜)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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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7 20:33